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海市“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及“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2 00:46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和示范性全英语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附件1)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 “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及“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注:相关附件可登陆上海市教委网站自行下载):

一、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根据50号文要求,本次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的要求。其他具体要求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9号)。

英语授课课程纳入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项目的申报,不列入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

(二)申报材料

请申报学院(部)于2015年3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

1. 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表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2);

2. 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3. 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每个微课程视频时间不超过20分钟,视频要求详见沪教委高〔2013〕60号);

纸质表格须经各学院(部)初评后排序,加盖学院(部)公章。

二、示范性全英语课程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课程须符合本校2014年制定的全英语课程三年(2014-2016年)建设规划的定位和目标,围绕已备案的规划建设的全英语专业开展申报。申报课程的其他条件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4年项目申报和2011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附件4)。

(二)遴选办法。每校申报课程不超过3门,均需属于同一个规划专业。每名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已经担任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市教委将根据全英语课程建设标准及课程所属专业已具备的建设条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指导、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请课程负责人做好立项答辩的准备。

(三)材料递交。请各高校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包括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视频,规划申报书除外)(具体要求详见12号文)于2015年3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三、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与遴选办法。具体申报条件与遴选办法请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5)。

(二)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将《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6,一式3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7,1份)纸质版于3月2日前送至教务处。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和示范性全英语

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3.《 2015年度上外贤达学院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4年项目申报和2011年立项

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的通知》;

6.《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7.《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