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廖慧萌发布时间:2018-11-26 10:20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

上外贤达教通2018〕94

 

关于做好2018-2019学第二学期

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现就2018-2019学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预订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含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所需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及要求

1、教材选用必须以质量为首要原则, 优先选用国家级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2、在一些教材更新较快的专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使用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50%,杜绝使用内容陈旧的教材。

3、各学院开设的课程,有合适教材的,为学生征订教材,若无适当的出版教材,也应为学生准备讲义或相关教学参考资料替代, 以确保学生有相关的学习资料。

4、教材一经选用、购入,必须按期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或其他不合理原因拒绝使用;预定教材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订一种版本的教材,教师用书可适当放宽。

5、教材征订信息应逐项填写完整,做到明确、具体;不得出现空白、“同上”等不明确信息(部分教材两校区同时使用应分校区标明具体使用册数,具体详见教材征订表(学生用书)选用校区批注)。

6、各院(系、部)按计划订购的教材,已交供书商办理的,中途不得更改、变动。如中途需进行更换的,由更换单位提交申请说明原因(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追加(退订)审批表》),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院(系)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经由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学校每学期第17周集中受理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教材预订工作程序

1、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讨论、选定课程教材,并严格按照教务处征订教材的要求,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征订表》。

2、校级选修课程确需使用教材的,由任课教师负责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征订表》。

3、教材预定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学院应在2018年12月21日之前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征订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各二级学院领导签(章))发(交)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交回的各学院教材征订表,形成全校教材预订总计划,按学校教材采购合同规定进行教材采购工作。

5、教务处将根据书商回告信息向各教学单位进行教材信息回告。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征订表》(学生用书)

     2、《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征订表》(教师用书)

     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材追加(退订)审批表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学生用书)...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教师用书)...xls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追加(退订)审批表.xls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