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课堂内学生使用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廖慧萌发布时间:2019-10-30 17:57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

贤达教通〔2019104


关于印发《加强课堂内学生使用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学风建设,消除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对课堂的不良影响,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现印发《加强课堂内学生使用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规定(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强课堂内学生使用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规定(试行)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191021








加强课堂内学生使用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规定(试行)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崇明校区管理提升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上外贤达办〔20191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课堂教学秩序,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非教学需要,学生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带入课堂

二、如无教学需求,学生在进入课堂后应将手机等统一放入教室内手机存放袋中。

三、需要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进行教学的,任课教师应加强监管,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移动智能终端从事如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四、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对课堂教学秩序负有直接责任,应注重课堂纪律管理,提高课堂掌控能力,对学生在课堂上打电话、玩游戏等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教育。

五、各学院应加强课堂教学组织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鼓励广大教师探索课堂管理方式方法,实施有效教学方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