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0 15:52

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质和能力,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力,使学生都尽可能获得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上外贤达办[2011]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确定与公示

1、二级学院根据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可转入的专业与人数,确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内容、方式程序和负责考核教师,填写学院教务处制定的《转专业接受名额及考核要求汇总表》。

2、教务处公布可转入专业、人数及考核要求。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符合《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上外贤达办[2011]15号)条件的所有2014级全日制学生;

下列学生不得转专业: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

下列专业不接受转入学生: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

三、日程安排

1、4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拟定可转入的专业与接受名额及考核要求,填写《转专业接受名额及考核、要求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2、4月17日,在学院网站教学教务栏公布各专业接收专业、名额数及考核要求。

3、4月23日-4月30日,学生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4、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按转专业实施办法严格核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条件,并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5月8日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和《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报送教务处。

5、5月15日教务处按专业汇总转专业学生情况,交拟转入学院审核。

6、5月20日前,拟转入学院按考核要求命题,并确定考核老师;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刷试卷。

7、5月22日,学院网站教学教务栏公布转专业考核时间和地点。

8、5月27日-6月3日,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

9、6月12日前,拟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条件中第(一)条中第①点规定对初步入选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把考核后成绩单交教务处。

10、6月26日前,教务处审核并报学院批准。

11、7月1-3日在学院网站教学教务栏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12、学生转入二级学院认真填写《学生转专业课程学分互换确认表》,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交教务处审核。

13、获准转专业学生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到各二级学院报到,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严格按《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上外贤达办[2011]15号)执行(见《学生手册》2012年9月版P63)。

2、学生应认真阅读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相关条例,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

五、其它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上外贤达办[2011]15号)及相关表格在学校网站教学教务栏→教务信息→资料下载模块中下载。

附件:1、转专业接受名额及考核、要求汇总表

2、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

4、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