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件
贤达教通〔2020〕70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试读、退学警告预审核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修订版) 第九章、第三十四条“学生在一学期中取得的学分不足该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应予以试读警告;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应予以退学警告;第三次出现上述情况应予以退学处理”的规定。为了做好本次学生试读、退学警告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试读警告对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取得的学分不足该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的学生。
2.本次学生退学处理对象:第二次出现试读警告应予以退学警告;第三次出现试读警告应予以退学处理。
3.各学院要认真进行查询核对,将拟给予处理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试读、退学警告审批表》(纸质版)、《试读、退学警告汇总表》(电子版),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汇总表于10月16日(周五)11:00前交教务处审核,《学生试读、退学警告审批表》纸质版文件于10月19日(周一)16:00前交至虹口校区教学楼809室。
4.处理公布后,要及时通知受警告或退学学生及其家长。对于受到试读警告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做好受警告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其安排好课程补修计划,使其尽早完成学业。对于受到退学处理的学生,尽快办理退学手续。
附件:1.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2.试读、退学警告通知单汇总(20191016)
3.学生试读、退学警告审批表
4.试读退学警告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7日
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docx试读、退学警告通知单汇总(20191016).xls试读退学警告审批表.xls试读、退学警告通知单汇总(201910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