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件
贤达教通〔2021〕40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实际,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表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为第1-18周,其中第1-16周为授课时间,复习考试时间为第17-18周。
二、教学运行工作
(一)确定学期开课计划
请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进行核对(教务系统内教学计划查询方法请参看附件1),如教学计划有调整,请于5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并将纸质版变更申请交教务处备案。为保证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落实,核定开课计划时应注意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的规范和准确;并请注意每学期学时学分的分配。并认真核实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执行情况,坚决杜绝少(漏)排、错排、重排现象。
(二)落实教学任务
为保证教学运行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部)应根据开课计划,认真选派合格的师资,于6月4日前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务系统内教学任务落实方法请参看附件2)。在选聘任课教师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学院(部)应选派具有硕士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并通过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任课。
2.非教师职称系列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承担授课任务。确属专业教学需要并具备授课能力的人员,须按人事处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一般每周不超过四节。
3.各学院(部)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专职教师每周授课任务不超过16节(系主任及教学团队负责人等按学校规定执行);并充分考虑后期排课的各种因素,对有外出学习或实践等安排的教师,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性,避免后期调整。
4.跨院系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由相关院系相互协调,授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但要避免教师的总教学任务过多。任课教师由开课单位和教师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5.对于教学任务中涉及的外聘兼职教师,要确定其上课上课时间并在教务系统内标注(原则上不考虑专职教师上课时间要求),以确保编制课程表过程的数据准确。
6.请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教师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汇总于2021年5月21日前交教务处(首次开课的课程,需交《新开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一份)。为保证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质量,请各院系部积极鼓励教师开设全校性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务处汇总所报课程后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开设。
(三)编制课程表
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共同配合,利用教务系统完成课表编制工作。教务处将在学期开学前通过教务系统公布课表和教师教学任务。
(四)教材征订
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部)务必根据教务处安排开展教材征订工作。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
附件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汇总表.docx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课程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