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
上外贤达教〔2021〕46号
各学院(部):
期末考试纪律教育是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形成良好考风考纪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期末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就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提出如下要求:
一、期末考试纪律教育内容
(一)认真学习《上外贤达学院考场规则》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考试的思想教育工作。在考前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学习上外贤达学院《考场规则》(附件1),强调考试禁止事项,明确考场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理方法。在考试过程中一旦违反规定,将按《考场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二)违纪案例教育
结合以往违反考试纪律的案例进行期末考试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三)宣读《期末考试学生须知》
强调以下几点:
1、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提前10分钟入场。未带证件或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并以缺考论处。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2、在考场中遵循监考教师要求就座,不得擅自调动座位。
3、考试过程中除允许使用的文具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材料、工具一律要求放至监考教室指定地点,手机关机,不得带入座位。
4、考试中下发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结束必须一并上交监考教师,不得自行带走。
5、再次强调考试中的纪律。
(五)请于2021年6月19日前完成考试纪律教育各项内容,并就其做好记录与保存。
二、考试纪律教育形式
(一)集中教育
各学院在期末考试之前,召开考前诚信教育会议,对学生进行统一的考试纪律教育。
(二)分班教育
在学生中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
(三)广泛宣传
运用媒体、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诚信考试”的舆论氛围,让“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意识深入每一名学生。
三、加强巡考、违纪处理力度
(一)各学院相关领导要深入考场,掌握本学院学生考试动态,组织或协调处理考场违纪行为。
(二)各学院要安排相关人员深入考场,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考力度。
四、其他要求
(一)缓考办理
学生因考试时间冲突、患病或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在考前3天向各自学院递交《缓考申请表》(详见学院网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因突发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须电话联系辅导员或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在学期结束前补办缓考手续。缓考考试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期初,成绩以百分制计。未办理缓考手续缺考的,视为旷考,不予补考资格。
(二)考试安排注意事项
1、崇明校区重修学生一律在崇明校区参加重修考试,虹口校区学生一律在虹口校区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课程单独列出、专门安排考场,考试地点详见考试安排分表。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安排考场参加考试,擅自更换考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3、被任课教师取消考试资格的、未办理相关考试手续的,不得擅自参加考试。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